为提升干部教育培训效果,进一步完善绩效激励和教学专题淘汰更新机制,依据《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党校、行政学院主体班次办学的意见》(皖组字〔2015〕10号),特制定本制度。
一、评估机构
成立中共合肥市委党校主体班教学评估领导小组,常务副校长任组长,分管校领导任副组长。主体班教学评估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制定测评办法,制作、发放和回收教学测评表、统计测评数据、发布测评结果等工作。
二、测评对象
测评对象为本校各主体班授课教师,包括本校专兼职教师、客座教授、外请领导、专家等。
三、测评内容
测评根据专题授课形式的不同分为讲授式课程教学测评,案例式、研讨式、情景模拟式、辩申式、互动式等课程教学测评以及外出现场教学测评等三类。
(一)讲授式课程教学测评
1.教学内容:理论深度,观点的正确性、深刻性、有新意,重点、难点、热点、疑点的阐述,理论联系实际能力等。
2.教学方法:语言表达、课堂组织、引导学员参与,教学互动、学员互动等。
3.教学效果:积极安排教学互动,有效调动学员积极性、课堂气氛活跃,有启发性,帮助提高分析和解决问题的程度等。
(二)案例式、研讨式、情景模拟式、辩申式、互动式等课程教学测评
1.教学内容(以案例式教学为例):案例文本、案例分析、理论观点阐述、理论深度分析、背景知识挖掘、最新前沿理论数据、理论联系实际、逻辑分析、数据引用、相关信息储备、归纳总结等。
2.教学方法:语言表达、课堂组织、引导学员参与,教学互动、学员互动等。
3.教学效果:满足培训者的需求、激励学员思考问题、富有启发性、更新观念、提供资助、信息共享等。
(三)外出现场教学测评
1.教学主题的选择:选题符合需求、有新意、有创新,具有理论和现实意义等。
2.教学选点:内容丰富、与教学主题相符,具有典型性、代表性和针对性等。
3.教学环节设计:体现教学目标的程度,安排体现科学性、合理性,现场教学点提供的专题片或教辅资料能有效整合,教学互动、教师组织能力等。
4.现场点评和总结:教师对专题内容的总体把握,点评的准确性、启发性等。
四、测评办法
(一)教学内容和效果测评填写纸质测评表,采取一课一评,在每个专题结束后进行。
(二)计分时,按参加测评人数,分别去掉10%的最高分和10%的最低分后,取其他有效评分的总数除以有效评价人数为该专题得分。
(三)教学专题综合得分为该专题测评分数乘以修正系数。修正系数为本学期主体班所有课程测评平均分除以该班次课程测评平均分。同一专题在不同班次教学的,其最终得分为该专题在各个班次综合得分的平均数。
五、测评要求及结果运用
(一)测评要客观、公正、准确,测评结果将作为精品专题评选、主体班任课教师选配和教学专题调整的重要依据,其排名作为组织人事部门年终考核、教师职称晋升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测评由教务处组织实施,统计由教务处、机关党委共同负责,统计结果在市委党校网络办公平台公布,测评表作为原始材料予以留存。
(三)教学专题综合测评结果排名前30%的课程在下一学期主体班教学计划中优先安排;连续两年测评排名前30%的课程作为党校精品课程。
(四)每学期教学测评综合排名后5%的专题自动淘汰。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主体班教学内容和效果测评表(略)
中共合肥市委党校
2015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