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共合肥市委党校(合肥行政学院)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中共合肥市委党校(合肥行政学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中共合肥市委党校(合肥行政学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关于2024年度绩效评价情况的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合肥市委党校(合肥行政学院)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中共合肥市委党校(合肥行政学院)2024年度部门职责主要有:
(一)发挥干部教育培训主渠道作用,有计划地培训县处级领导干部、科级领导干部、优秀中青年干部、市属重点骨干企业负责人、理论宣传骨干、统战干部和理论骨干、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负责对学员在培训期间的表现进行考核,提出考核意见。
(二)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摆在教育培训最突出位置,组织学员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加强党的基本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开展专业化能力培训和知识培训,引导学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开展重大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研究,承担市委决策咨询服务,发挥新型特色智库作用。
(四)受市委委托,举办各类集中轮训班、专题研讨班,学习研讨重大理论、战略和方针政策问题。
(五)以培养马克思主义理论人才为主要目标,按照党和国家有关学历教育的政策法规,承办省委党校(安徽行政学院)在职研究生合肥教学点的教学管理任务。
(六)对全市县(市)区党校进行业务指导。
(七)以多种方式开展同国(境)内外学术研究机构、智库、政府机构、社会组织等的学术交流与合作。
(八)承办全市干部教育网络培训(在线学习)。
(九)完成省委党校(安徽行政学院)和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中共合肥市委党校(合肥行政学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仅包括校(院)本级决算,无其他单位决算;与预算相比,无增减变化。具体情况见下表:
第二部分 中共合肥市委党校(合肥行政学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中共合肥市委党校(合肥行政学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由以下9张表格构成,具体表格内容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总计51359.68万元(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51359.68万元(含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与2023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685.29万元,增长5.52%,主要原因是新校区建设工程的实施。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51359.6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0664.47万元,占98.65%;事业收入695.21万元,占1.35%;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51359.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12.75万元,占8.2%;项目支出47146.93万元,占91.8%;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0664.47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50664.47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23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796.12万元,增长5.84%,主要原因是新校区建设工程的实施。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664.47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8.65%。与2023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796.12万元,增长5.84%。主要原因是新校区建设工程的实施。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664.4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77万元,占0.03%;教育支出48013.38万元,占94.7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96.31万元,占1.77%;卫生健康支出149.49万元,占0.3%;城乡社区支出1210.56万元,占2.39%;住房保障支出377.95万元,占0.7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0308.69万元,支出决算为50664.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7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追加新校区建设工程经费。其中:基本支出4212.75万元,占8.31%;项目支出46451.72万元,占91.69%。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目为市政府重大课题经费,课题经费划转至本部门支付,无年初预算数。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目为市哲学社科课题经费,课题经费划转至本部门支付,无年初预算数。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9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目为省市领导圈定课题经费,课题经费划转至本部门支付,无年初预算数。
4.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项)。年初预算为48880.81万元,支出决算为48013.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减新校区资产采购项目结余。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部门养老支出(款)行政部门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229.38万元,支出决算为244.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人员经费。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部门养老支出(款)事业部门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175.57万元,支出决算为179.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人员经费。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部门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部门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10.45万元,支出决算为313.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人员经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部门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部门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55.32万元,支出决算为156.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人员经费。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22万元,支出决算为2.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部门医疗(款)行政部门医疗(项)。年初预算为63.17万元,支出决算为64.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人员经费。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部门医疗(款)事业部门医疗(项)。年初预算为89.67万元,支出决算为85.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减人员经费。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10.5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新校区建设经费。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305.72万元,支出决算为307.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人员经费。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91.36万元,支出决算为70.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减人员经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212.7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844.8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部门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367.9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合肥市委党校(合肥行政学院)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合肥市委党校(合肥行政学院)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55万元,支出决算为2.5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较上年减少5.09万元,下降66.6%。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数为10.2万元,部门据实追减7.65万元,故调整预算数为2.55万元。决算数较上年减少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接待量较2023年大幅降低,二是根据厉行节约原则,严格执行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28万元,占50.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26万元,占49.9%。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持平。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未安排此项经费。决算数与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未安排此项经费。主要用于因公临时出国(境)调研考察、出国培训等外事活动支出。经费使用根据市外办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严格执行《合肥市市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合政办〔2014〕8号)、《关于转发〈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合财行〔2014〕944号)等相关规定。2024年,参加(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
2. 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28万元,支出决算为1.2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较上年减少4.42万元,下降77.5%。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数为6万元,部门据实追减4.72万元,故调整预算数为1.28万元。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接待量较2023年大幅降低。主要用于省内外相关部门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细则,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合肥市市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合财行〔2015〕64号)等相关规定。2024年,国内公务接待共21批,159人次(其中:外事接待共0批,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1.27万元,支出决算为1.2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较上年减少1.68万元,下降34.5%。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数为4.2万元,部门据实追减2.93万元,故调整预算数为1.27万元。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厉行节约原则,严格执行预算。经费使用严格按照省市公务用车配备管理相关规定执行。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持平。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未安排此项经费。决算数与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未安排此项经费。主要用于购置一般公务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024年,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为1.27万元,支出决算为1.2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较上年减少0.68万元,下降34.5%。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数为4.2万元,部门据实追减2.93万元,故调整预算数为1.27万元。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厉行节约原则,严格执行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日常公务用车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共合肥市委党校(合肥行政学院)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数为2辆。
十、关于2024年度绩效评价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1.全面开展项目支出单位自评和部门评价。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中共合肥市委党校(合肥行政学院)组织对2024年度纳入部门预算的10个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评价,覆盖率达100%,从评价总体情况来看,中共合肥市委党校(合肥行政学院)项目立项程序完整、规范,预算执行及时、有效,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2.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综述: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中共合肥市委党校(合肥行政学院)组织对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9分,自评等次为“优”。自评结果显示,2024年,中共合肥市委党校(合肥行政学院)通过开展提高教学科研水平及主体班办学质量、研究生办学质量、拓宽社会办学渠道、改善办学硬件条件等工作,年初设定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基本完成,部门整体支出效益良好,一是完成主体班79944人天的教学培训任务,在教学质量上有新提高;二是继续办好在职研究生教育工作,抓好在职研究生286人的教学管理工作;三是《学报》出版6期,发布校内课题35个,对外承担课题25个,举办1期学术研讨会,建设1个重点学科,培养3名教学名师、学术名家,2人参加省委党校优秀教学专题比赛;四是新校区建设项目主体结构建设完成;五是加强县区党校业务指导,将县级党校综合质量评估扩大到全市各县区党校,加大现场教学基地建设及党性教育基地建设;六是完成204人次的教职工培训和培养力度,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职工队伍,特别是加强高层次人才的培养;七是加快后勤工作改革步伐,拓宽社会办学渠道,办学人数达16670人天,实现经营性收入557.61万元,后勤服务工作再上新台阶;八是厉行节约,节约了财政资金;九是教职工及学员满意度均在90%以上;十是部分项目执行率偏低。因培训全面展开,教职人员授课压力大,教职人员外出培训、调研受限;十一是未实施预算资金绩效动态化管理。在职研究生办学成本项目中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虽挂出公告,但因为无符合条件人报名而没有支出;主体班教学业务费项目,全年完成79944人天(含线上)培训量,因校内教职人员课时充足,能够覆盖教学任务安排,故全年外请知名专家、采购视频教学的支出大量减少。发现的主要问题:未实施预算资金绩效动态化管理。如:在职研究生办学成本项目中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虽挂出公告,但因为无人报名而没有支出;主体班教学业务费项目,全年完成79944人天培训量,因校内教职人员课时充足,能够覆盖教学任务安排,故全年外请知名专家、采购视频教学的支出大量减少,实际完成情况与预算目标存在一定差距。下一步改进措施:一要科学合理的设定以后年度的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完善绩效目标设定的合理性和明确性,在提高干部培训质量和控制节约成本的同时,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使以后年度的项目绩效目标得到更好的实现;二要进一步加强日常的绩效监控,及时结合项目实施的实际,调整预算资金同时调整绩效目标,确保绩效目标设定合理有据。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和部门评价结果
中共合肥市委党校(合肥行政学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中公开“老校区机构运行经费、新校区开办费(机构运行经费)、科学研究费、主体班教学业务费、社会培训经营成本、在职研究生办学成本、教学质量提升、新校区开办费(资产购置类)、市委党校新校区建设工程、市委党校公益性项目尾款”等10个项目的部门评价和绩效自评结果,详见“附件:中共合肥市委党校(合肥行政学院)2024年度项目支出部门评价报告和绩效自评表(共10个)”。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中共合肥市委党校(合肥行政学院)机关运行经费367.90万元,比2023年度增加70.26万元,增长23.61%,主要原因一是职工培训数量增加,调研差旅费较上年增加;二是2024年9月,市委党校新校区启用,公用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中共合肥市委党校(合肥行政学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63.1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63.1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563.1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563.11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到2024年12月31日,中共合肥市委党校(合肥行政学院)共有车辆2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1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部门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部门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部门从主管部门和上级部门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部门上缴收入:指事业部门附属独立核算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部门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部门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部门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部门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部门按照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的金额。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部门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经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部门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部门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部门(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